關於擬任人民陪審員的公示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》《人民陪審員選任辦法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,樂山市市中區司法局、樂山市市中區人民法院、樂山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依據《樂山市市中區人民陪審員選任公告》面向社會公開選任人民陪審員。
通過隨機抽選、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,經資格審查、徵求個人意見、現場公證抽選等各個環節工作,確定謝偉等以下31名同志為擬任人民陪審員,現面向社會公示。幹部羣眾如有情況反映的,請於5個工作日內(2021年3月17日—3月23 日)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反映問題,並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。
舉報電話:
0833—2104060
附件:樂山市市中區擬任人民陪審員名冊
樂山市市中區司法局
樂山市市中區人民法院
樂山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
2021年3月17日
市中區以《人民陪審員法》頒佈實施為契機,探索“233”工作法激活人民陪審工作新機制。2018年以來,完成人民陪審員選任2次共120人次,人民陪審員共參審案件4073件,參審率約93%。其中,9批36名人民陪審員參審涉黑惡、涉軍等疑難複雜、影響重大案件,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。